
1951年,国军中将李本一被枪毙,在刑场,法官看了他一眼,厉声问:“当年皖东那三万人,你们当真一个都不放过?”
李本一是桂系第七军中将军长。
抗战中,他的战绩是实打实的。
淞沪会战中,李本一率部与日军血战,他的手部在战斗中落下残疾,人称“九指将领”。
1942年,李本一麾下的炮兵在安徽山区设伏,打下了一架日军座机,击毙了日军大将冢田攻。
虽然战绩出众,但这无法掩盖他的罪行。
抗战后期,李本一就开始在淮南、皖东、大别山一带与新四军死磕,并且制造了不少暴行。
1943年开始,李本一率部驻守皖东,奉命“处置地方武装摩擦”,但他自行扩大了范围,将接济过新四军伤员的村子都一并清剿了。
凡是被认定为帮助过新四军伤员、新四军后方人员的村子,整个村子都会受到牵连。
当时,李本一上报“歼敌四千余”,但实际上,被他残害的普通百姓、后勤人员、医护人员、新四军伤员等,加起来一共有31407人。
1949年,衡宝战役中,第七军给四野打崩,李本一伪装潜逃,最终在广西被四野俘虏。
按照当时的政策,国民党的高级将领大多走改造路线,比如杜聿明、王耀武等人就是被送去改造,真正判死刑的将领并不多。
但陈毅却专门致电四野,要求将李本一押到安徽进行公审,原因很简单,他在皖东犯下了滔天罪行。
1951年8月34日,皖北人民法院召开公审,700多名亲历者和受害者家属到现场作证,各类证据也都陈列在现场。
李本一企图拿“抗日有功”辩解,但被法官当场驳回了:“抵御外侮之功,不能抵残民之罪。”
法官接着说:“当年皖东那三万人,你们当真一个不放过?怎么能下得去手?三万一千四百零七人,有名有姓有村庄。这是肃清命令原件,写的是‘处置武装人员’,你部在定远、凤阳上报歼敌四千余,实际波及平民三倍不止。”
法官拿出证据后,说:“十七份你亲签的‘清剿完毕’电文,七百二十三件物证,你刚才都听过见过,还有什么可说的?”
李本一听完,久久无言,他要了一碗家乡的米饭,吃了最后一口后,当天就被枪毙了。
现场群众见状,纷纷鼓掌放鞭炮庆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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